各有关单位:
为规范我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活动,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有关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制定了《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试行)》,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试行)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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链接: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试行)》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