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文件: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
我局于2020年11月18日发布《关于印发<(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建通〔2020〕124号),为规范我市建筑业企业经营及其从业人员从业的行为,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环境,起到重要的作用。
现根据《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试行)》等三份规范性文件审查沟通协调会会议纪要,我局对该办法进行修订,并于2020年11月18日以《关于印发<(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通知》(中建规字2020第4号以下简称《办法》)公布实施。现就《办法》解读如下:
一、出台《办法》的背景及重要意义
为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建筑市场体系,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进一步规范中山市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对建筑市场各方主体的监管,健全工程建设行业诚信体系,营造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促进建筑市场的持续、健康发展,根据住建部《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要求,通过出台《办法》维护建筑市场秩序,规范建设工程企业及其人员行为,提高行业管理水平,推进本市建设行业信用体系建设,提高其守法经营意识,促进我建筑行业健康有序发展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
二、起草《办法》的基本思路
一是全面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若干规定的通知》(粤建市〔2015〕257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及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
二是坚持问题为导向,进一步明确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的政府有关部门职能分工,对于涉及施工管理方面,企业出现良好或不良的行为,政府各部门根据该《办法》附件《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行为记分办法》有关规定,经过调查核实,对企业的良好行为进行加分、不良行为进行减分,记录在企业的诚信档案。
三是坚持改革创新。通过建立中山市建设工程诚信信息管理平台,要求建筑业企业登录平台进行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信息录入,并对企业的基本信息、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信息,经核实确认后记入诚信档案系统,实时在我局的政务网站进行公布,市民可了解企业的诚信等级、良好行为和不良行为,促进企业守法经营。
三、《办法》的主要内容及相关依据
(一)《办法》规定内容有三十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目的、依据、管理的对象和范围;
第二章:建筑企业诚信信息的采集和认定依据;
第三章:建筑企业良好和不良行为等级认定、等级管理措施、诚信档案使用和企业诚信分值公布;
第四章:企业诚信分值公布;
第五章:施工现场实名制的方法途径及违反实名制管理制度的后续保障措施。
(二)出台《办法》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市场诚信行为信息管理办法》(建市〔2007〕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做好建筑企业跨省承揽业务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建市〔2013〕38号)、《关于推动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若干规定》(建市〔2015〕14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设工程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中山市诚信红黑榜公布管理暂行办法》《中山市企业和社会组织守信激励与失信惩戒暂行办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修订本《办法》。
四、如何推动《办法》修改后的更好落实
(一)开展《办法》的宣讲培训工作,加强与我市各镇街相关部门的业务交流,帮助协建筑企业进一步推进对建筑企业诚信管理工作。
(二)通过宣传手册、报刊、电台等多种方式开展《办法》的解读、宣传工作,让市民督促建筑企业守法、诚信经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