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住房城乡建设部会同国务院相关部门先后在90个城市开展海绵城市建设试点、示范工作,各地认真落实工作要求,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政策机制。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总结地方在工作组织、统筹规划、全流程管控、资金保障、公众参与5个方面的探索实践,形成《海绵城市建设可复制政策机制清单》。
其中,中山市有2条经验入选,分别是在“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片区方案”及“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几个工作方向的实践探索,为全国海绵城市建设提供了“中山样本”,让我们一起来看看吧!
具体成果经验:
一、科学编制海绵城市建设重点片区方案
中山市针对近期海绵城市建设重点区域,划分完整的排水分区,制定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分年度细化落实具体建设任务,明确实施主体。
二、在工程建设许可阶段落实海绵城市建设指标要求
中山市要求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上传至“城市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系统”进行审查。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水务等行业主管部门在开展施工图文件抽查时,将海绵城市建设内容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清单内容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