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涉及机构改革政府规章修改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我局对《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进行了修订,形成《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并发函征求市自然资源局、市教育和体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城管和执法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水务局、市文化广电旅游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民政局等14个有关单位意见,共收到其中4个单位的反馈意见,在收到反馈意见的单位中有3个提出了修改意见(详见附件),1个单位回复无修改意见。2020年3月31日至4月14日,我局按照有关规定,在市政府及我局政务网上发布《关于公开征求<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征求公众意见,同时征求我局各科室、部门意见。截至2020年4月15日,共收到0个单位(部门)和个人的反馈意见(包括电子邮件、邮寄件)。
附件:《中山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相关单位反馈情况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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