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的管理,促进墙材行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印发<新型墙材推广应用行动方案>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7〕212号)和《广东省发展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95号)等法律法规,结合中山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管理实际,我局组织力量,对2013年12月19日施行的原《中山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备案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公开征求意见。
如有修改意见,请填写征求意见表(见附件3),并于2017年7月5日前,以纸质及电子邮件形式反馈我局,逾期未反馈意见的,视为无意见。
特此通知。
联系人:王国文
电 话:0760—88320532
传 真:0760—88323753
邮 箱:jsjszz@163.com
附件:1.中山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管理实施办法(征
求意见稿)
2.原《中山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认证备案办法》
3.《中山市新型墙体材料产品确认管理实施办法》
征求意见表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