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工作,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5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我局起草了《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7月17日前通过邮件或传真将意见反馈至我局。
附件: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6月30日
(电话、传真:88337876,电子邮箱:js_wyglk@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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