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规范我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的活动,保障业主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广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等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我局起草了《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征求意见稿)》(详见附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意见,请于6月15日前通过邮件或传真将意见反馈至我局。联系人:萧镇豪,电话、传真:88337876。电子邮箱:js_wyglk@126.com。
附件:中山市成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程序指引(征求意见稿)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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