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任务 | 工作计划 |
深化行政规章、规范性文件集中公开。 | 1、每6个月更新一次政策文件并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进行公示。 |
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 | 2、2022年11月30日前,制定《2022年中山市房屋租金参考价》并通过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向社会公开。 3、2022年8月31日前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示中山市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累计交存总额、累计收益、余额等事项。 4、积极履行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督职责,切实对基层政府落实执行情况进行跟踪评估,以基层群众实际需求为导向,及时对本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予以调整完善,增强操作性、实效性。 5、每月月底前在中山市政府数据统一开放平台上向社会公众主动公开涉及消防的所有审批事项的结果(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结果、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结果、其他建设工程消防备案及抽查结果)。 |
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办理工作规范化程度。 | 6、依托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主动公开政策文件等信息。完善工作制度,畅通依申请公开渠道,认真做好依申请公开回复工作,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效率。 7、加强内部协调,认真做好日常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工作。 |
规范发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 8、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文件要求及上级部门工作要求,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质量。 |
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 | 9、及时向我市各物业服务企业传达疫情防控的最新要求,督促各物业服务企业落实相关要求,加强防控宣传、舆论引导,倡导业主主动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
加强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 | 10、在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宣传普及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政策,引导市场主体积极参与。开展保障房房源信息的宣传报道,帮助企业解决人才住房问题,优化营商环境。 11、2022年5月20日,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并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同时发布《措施》政策解读。 |
12、拟于2022年11月30日前修订《中山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待该《办法》通过市司法局合法性审查后依法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发布,并同时公开政策解读。 13、2022年11月30日前公开《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14、持续做好对工程咨询机构、勘察设计机构、施工图审查机构的诚信管理,及时公布诚信信用等级。 15、定期在中山市商事监管平台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示执法信息。 16、定期开展招投标项目抽查工作,并按要求在国家“互联网 监管”平台录入行政执法信息。 17、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后7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广东省行政执法信息公示网主动公示行政处罚信息。 18、对已投入使用的人防工程进行行政抽查,并在完成检查的20个工作日内将检查结果在行政执法平台上进行公示。 19、开展物业管理“双随机”检查,并在检查结束后20个工作日内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示检查结果。 |
围绕扩大有效投资、推动国家重大发展战略落地落实加强信息公开。 | 20、利用“中山住建”微信公众号、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中山日报等媒体,重点围绕做好“六稳”工作、落实“六保”任务,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参与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实施扩大内需战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推动制造业高质量发展、统筹区域协调发展、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污染防治和生态建设、推进文化强市建设、切实加强民生福祉等重大政策落实情况、重点项目推进情况的宣传。 21、2022年5月20日,印发《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促进建筑业发展若干措施》,并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发布,同时发布该《措施》政策解读。 22、出台规范性文件后,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上做好相关政策解读工作。 |
推进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 | 23、每季度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上做好《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核准》信息公开。 |
围绕省委“1 1 9”工作部署加大重大政策解读力度。 | 24、《中山市保障性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通过市政府审定并印发实施后,在市政府门户网站、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公开发布政策原文及政策解读。 25、2022年11月30日前公开《中山市物业服务行业诚信行为记分办法》修订征求意见。 |
优化政策咨询服务。 | 26、充分利用国务院政策问答平台,各部门协同联动、对接共享,增强政策解读效果。 27、坚持做好日常建设工程定额和计价依据的咨询解释服务,提升解答服务质量。 |
积极回应社会关切。 | 28、认真做好“省长留言信箱”、人民网网友给市长留言中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问题的办理工作,紧紧围绕政务舆情背后的实际问题,以解决问题的具体举措实质性回应社会关切。 |
29、在推进重要政策、重大项目时,事先做好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并提前制定应对预案。 30、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认真核查已作出的承诺落实及公开情况,切实维护政府公信力。 31、密切关注涉及住房城乡建设领域方面的舆情并及时作出回应,助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
提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运维管理水平。 | 32、利用第三方网络安全隔离防护技术,保护网站不被攻击、篡改,强化网站安全防护。 33、委托第三方信息技术公司对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及政务新媒体健康情况、信息内容、政务服务、互动交流、支撑保障等方面开展日常监测,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并每月形成监测报告。 |
加强政府网站重点领域栏目建设。 | 34、每月定期在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做好《中山市住房租赁补贴新申请受理和审批结果》《中山市住房租赁补贴发放明细》《中山市住房保障新申请家庭情况》《中山市住房保障续租家庭情况》《中山市中心城区公租房房源信息》等信息公开。 |
35、在中山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和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不定期公布有关企业信息和政策性文件;积极配合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做好工作衔接开展;依法处理群众申诉的信息公开。 |
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要求。 | 36、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信息发布前必须通过政务信息公开审查及保密审查环节,方可成文发布,确保政务新媒体信息内容安全平稳高效运行。 |
持续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37、严格落实规范性文件及其解读内容的文稿“三级审核”制度,并通过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政务网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同时按要求报送市府办政务公开科做好政府公报工作。 |
强化政务公开指导监督 | 38、组织相关人员开展政务公开有关文件的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 39、加强对下属单位信息公开工作的指导,强化公开信息的审核把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