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房屋安全鉴定管理工作的通知》(中建通〔2014〕161号),现对广东华洋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的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登记信息公布如下:
经核查,广东华洋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符合房屋安全鉴定单位登记条件,可按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在中山辖区内开展房屋安全鉴定业务。登记信息如下:
鉴定单位名称:广东华洋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设计复核单位名称:中山市第二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
检测单位名称:中山市志盛建筑工程检测有限公司
有效期限:2017年11月3日至2020年11月3日
备注:广东华洋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的原企业名称为中山市华洋房屋安全鉴定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中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1月14日